2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在京舉行媒體通氣會,介紹電信大數據分析、支撐服務疫情防控的總體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局長韓夏在回答記者“利用大數據分析抗疫會不會侵犯用戶隱私”的提問時表示,依法依規采集分析用于疫情防控的相關數據,同時,在分析使用數據的過程中,依據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措施。
對于利用大數據分析戰“疫”會不會侵犯用戶隱私,韓夏表示,為了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相關決策部署,工信部充分利用電信基礎數據資源,發揮技術優勢,支撐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網絡安全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個人信息保護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根據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的要求,依法依規采集分析用于疫情防控的相關數據,服務支撐國務院衛生防疫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的需求。同時,在分析使用數據的過程中,依據個人信息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措施。一是從上層應用看,主要通過大數據技術進行統計性分析,提供疫情防控所需的人員分布、流動和區域預警等信息,這些都是基于大量網絡信令而形成的統計性大數據,不涉及普通人群的個人信息。二是從底層處理看,按照最小化原則收集數據,并在數據流轉、使用等各環節設計了數據防攻擊、防泄露、防竊取等安全防護技術手段,例如部署了加密機、漏掃系統、數據庫審計系統等,確保相關數據安全。三是在管理方面,工信部組織制定了嚴格的管理規范,加強人員管理和數據分級分類管理,做好日志記錄,防范數據泄露、數據濫用等違規行為。四是在數據使用方面,工信部按照聯防聯控機制及衛生防控部門需要提供相關數據,數據僅限于疫情防控的需要。
韓夏表示,工信部按照聯防聯控機制要求,分析從武漢或者從湖北漫游出來的到各地市的一些人員流動情況,提供給國家及各地聯防聯控機制,幫助進行態勢分析,這些數據不涉及到個人信息,是一個整體人員分布情況。另外,通過結合衛生防疫等其他部門數據,可以進一步對確診、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觸者等重點人群的分布等進行分析研判。在這種情況下,數據都進行了脫敏處理,并且相應數據供聯防聯控機制參考,不對公眾開放,嚴格落實個人隱私保護的有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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