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的標稱電壓主要由極板材料決定。比如鎳氫電池1.2V、鉛酸電池2.1V、鋰電池3.7V等,另外這些電池也都有各自的電壓上限。在這當中鋰電池的電壓上限為4.2v,如超過這個電壓,電池就會損壞甚至發生事故。因此當鋰電池的電壓達到4.2v,既可認定電池已達到充滿電狀態。
而電容就不同了,電容儲存電量的公式為Q=CxU。這就是說要增加電容的儲量,即可增加容量也可提高電壓。比如把1000μF的電容用1V電壓充電和把1μF的電容用1000V的電壓充電,這兩個電容所儲存的電荷量是一樣的。而且這個電壓是沒有上限的。我們平時所說的電容耐壓,是指制造電容材料對電壓的耐受能力,與電容屬性無關。
現在舉一個實例,我們把一個470μF、450V的電容用5V電壓去充電,當充電電流逐步為零時(不考慮漏電),既可認為充滿了。
用另一個同樣規格的電容把它接到400V電路里,電流為零時也可認為是充滿了。如把這兩個電容從電路中取下放在你面前,你如何能判斷出哪個是充滿電呢?所以電容是沒有充滿電標準的。
具體到一個電容是否帶電,一般只能用電壓表來測量,若不知此前給電容充電的電壓,測量結果也只能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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