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日前,國內三大運營商公布5G試點城市名單之后。4月24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宣布降低報告5G在內的部分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收費標準。
通知稱,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為進一步加大降費力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促進我國信息通信和航天事業發展,經研究,決定降低部分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收費標準。
具體如下:
一、公眾移動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
(一)降低3000兆赫以上頻段頻率占用費標準。在全國范圍內使用的頻段,3000-4000兆赫頻段由800萬元/兆赫/年降為500萬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頻段由800萬元/兆赫/年降為300萬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頻段由800萬元/兆赫/年降為50萬元/兆赫/年。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使用的頻段,3000-4000兆赫頻段由80萬元/兆赫/年降為50萬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頻段由80萬元/兆赫/年降為30萬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頻段由80萬元/兆赫/年降為5萬元/兆赫/年。在市(地、州)范圍內使用的頻段,3000-4000兆赫頻段由8萬元/兆赫/年降為5萬元/兆赫/年,4000-6000兆赫頻段由8萬元/兆赫/年降為3萬元/兆赫/年,6000兆赫以上頻段由8萬元/兆赫/年降為0.5萬元/兆赫/年。
(二)降低5G公眾移動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為鼓勵新技術新業務的發展,對5G公眾移動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實行“頭三年減免,后三年逐步到位”的優惠政策,即自5G公眾通信系統頻率使用許可證發放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三年(按財務年度計算,下同)免收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第四年至第六年分別按照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的25%、50%、75%收取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第七年及以后按照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的100%收取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三)對使用范圍受限(如僅限于室內使用)的公眾移動通信系統頻段,按照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的30%收取無線電頻率占用費。
二、衛星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
(一)調整網絡化運營的高通量衛星系統頻率占用費收費方式。根據高通量衛星系統的技術和運營特點,調整Ka頻段(17.7-21.2吉赫、27.5-31吉赫)高通量衛星系統頻率占用費收費方式,即由按照空間電臺500元/兆赫/年(發射)、地球站250元/兆赫/年(發射)分別向衛星業務運營商和網內終端用戶收取,改為根據衛星系統業務頻率實際占用帶寬,按照500元/兆赫/年向衛星業務運營商收取,不再收取網內終端用戶地球站和衛星業務運營商關口站頻率占用費。
(二)降低開展空間科學研究的衛星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對列入國家重大專項,用于開展空間科學研究的空間電臺和地球站,按照國家規定收費標準的50%收取頻率占用費,即空間電臺250元/兆赫/年(發射)、地球站125元/兆赫/年(發射)。
除網絡化運營的Ka頻段高通量衛星系統、開展空間科學研究的國家重大專項衛星系統外,其他衛星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仍按現行規定執行,即空間電臺500元/兆赫/年(發射)、地球站250元/兆赫/年(發射)。
三、各地區、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對降低的頻率占用費標準及各項優惠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行。各級價格、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收費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四、上述規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執行。2018年4月1日之前應交未交的頻率占用費,補交時應按原標準征收。
據業內人士預計,此次發改委對于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收費標準的調整,或將會為運營商節省上百億元的費用支出。特別是對于即將走向商用的5G頻段采取的前三年免費,后三年才逐步提升的收費政策,對于運營商積極推動5G商用可謂是一大利好。
-
移動通信
+關注
關注
10文章
2614瀏覽量
69904 -
5G
+關注
關注
1354文章
48466瀏覽量
564580
原文標題:發改委宣布降低5G頻率占用費標準,或為運營商節省百億支出
文章出處:【微信號:icsmart,微信公眾號:芯智訊】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國務院發文,指向集成電路
蔚山國立科技院實現電共振無線電能傳輸技術突破
滿足歐盟無線電設備指令(RED)信息安全標準
常見阻抗類型及其應用 無線電頻率中的阻抗調整
用于無線電的衰減器選擇指南
陸地移動無線電調制分析儀的技術原理和應用場景
無線電接收設備中常用的高頻電路有哪些
無線電時鐘的dcf信號是什么意思
利好傳感器 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
工業和信息化部優化UWB和RFID設備無線電管理規定
無線電系統調制和解調的主要方法
![<b class='flag-5'>無線電</b>系統調制和解調的主要方法](https://file1.elecfans.com/web2/M00/C8/09/wKgZomYYi1uAf5IAAAAt-VDKMv4918.png)
工信部辦公廳公布第二批無線電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名單
![工信<b class='flag-5'>部</b>辦公廳公布第二批<b class='flag-5'>無線電</b>發射設備型號核準自檢自證試點企業名單](https://file.elecfans.com/web2/M00/1D/C6/poYBAGGTgNyAeYV4AAAjhcNnEaQ578.jpg)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