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電信聯(lián)盟的誕生(二)
1848年,歐洲鋪設了第一條有線電報線路。起初,線路并未跨國界,信息需通過人工傳遞才能進一步發(fā)送。
這種實用且奇妙的通訊方式廣受歡迎,各國認為有必要通過政府間協(xié)議規(guī)范以下內容:明確類型導線和設備的使用、執(zhí)行標準操作規(guī)范、稅費征收及其定期分類。
例如,1848年普魯士計劃將首都與邊境地區(qū)連接,為此不得不與德意志邦國簽訂至少15項公約,以獲得鋪設電報線路的必要許可。所有這些公約僅在德國境內適用。
1849年,普魯士與奧地利締結了首項關于“建立和使用電磁電報以交換國家電報”的公約。十年后,真正的國際聯(lián)盟才得以成立。
與此同時,1852年首條海底電報電纜成功橫跨英吉利海峽,實現了倫敦與巴黎的首次直接通訊。
1858年,奧德電報聯(lián)盟(UTAG)、柏林公約與西歐電報聯(lián)盟合并,成立了伯爾尼公約。該聯(lián)盟幾乎實現了國際電報服務的全面標準化,1859年UTAG加入公約后,這一統(tǒng)一性得到進一步確認。
然而,各聯(lián)盟繼續(xù)與教皇國、摩德納公國、挪威、帕爾馬、瑞典、托斯卡納,以及國際電報公司、地中海諸島電報線路公司開展合作,1860年又與土耳其(包括多瑙河公國)合作。
薩多瓦戰(zhàn)役后德國公約解體,UTAG的重要性逐漸下降,1872年德意志帝國成立后,UTAG解散。
1864年,存在兩項國際公約:布魯塞爾公約和1858年伯爾尼公約。科學的進步、有線網絡的擴展和電報業(yè)務的發(fā)展表明,這兩項公約已不再適應當時的需求和條件。
因此,為實現國際電報通信的全面標準化,法國建議各國(不僅是前公約成員國,而是所有歐洲國家)召開會議,協(xié)商締結一項一般性條約。英國未被邀請,因為當時電報服務由私營公司掌控。
會議于1865年3月1日至5月17日在巴黎舉行。談判過程艱辛但取得成功,國際電報聯(lián)盟(ITU)正式成立。這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文件由法國皇帝、瑞士政府代表率先簽署,隨后簽署的有奧地利(匈牙利)代表、巴登大公國、巴伐利亞、比利時、丹麥、西班牙、希臘、漢堡、漢諾威、意大利、荷蘭、葡萄牙、普魯士、俄羅斯、薩克森、瑞典和挪威、土耳其以及符騰堡的代表。
這20個成員國成為聯(lián)盟的創(chuàng)始國。未來數月,梅克倫堡也加入了該公約。
國際電信聯(lián)盟誕生了,其使命是為已成熟的電報行業(yè)制定規(guī)則和標準。如今,促成ITU成立的原因依然存在,該組織“組織和調整”全頻譜分配的基本目標也未發(fā)生根本變化。
1868年維也納會議上,ITU成員國決定為聯(lián)盟設立總部和秘書處。聯(lián)盟總部設在伯爾尼,由瑞士政府管理至1948年。
當時僅有三名政府雇員,兩名瑞士籍,一名比利時籍。盡管初創(chuàng)規(guī)模較小,但確立了任何政府間組織均需設立總部并擁有自有雇員的原則。
馬倫·盧米斯的研究
19世紀60年代,美國牙醫(yī)馬倫·盧米斯(Mahlon Loomis)博士對電學產生興趣,嘗試通過電池向埋入地下的金屬板通電,以促進植物生長。同時,他還試圖通過放飛攜帶金屬線的風箏,獲取高層大氣中的電荷。
他的設想是利用這種自然電源替代電池,構建電報電路。眾多資料顯示,他成功實現了600公里長的無線電報線路。
1868年,盧米斯向一群國會議員和著名科學家展示了一項無線“通信”實驗:當一只風箏升空時,29公里(18英里)外另一只與電流計相連的風箏的電流會受到影響。這一發(fā)現推動了長距離無線電報的發(fā)展。
1880年,英國電氣工程師奧利弗·亥維賽(Oliver Heaviside)在英國為首個同軸電纜申請專利。我們將在20世紀30年代再次提及他的這項發(fā)明。
1886年盧米斯去世時,他被認為有以下多項創(chuàng)舉:
- 首次提出“電波”從天線發(fā)射的概念
- 首次使用完整的天線和接地系統(tǒng)
- 首次進行無線電報信號傳輸實驗
- 首次利用氣球和風箏架設天線導線
- 首個垂直天線(由木塔支撐鋼桿)
- 首個無線電報專利
1883年:愛迪生與真空管
美國發(fā)明家托馬斯·愛迪生(Thomas Edison)一生碩果累累。其眾多發(fā)明包括1864年的雙工電報、1877年的留聲機和微音器,以及1878年的白熾燈——我們已使用超過130年的著名燈泡!
1883年,愛迪生還發(fā)現了真空中高溫加熱導體燈絲的電子發(fā)射現象,這一效應于1901年由O.W.理查森(O.W. Richardson)作出解釋。他的這一發(fā)現成為電子管工作原理的基礎。
1887年:赫茲與電磁波的本質
盧米斯去世的1887年,仿佛他的研究得以延續(xù)——德國物理學家海因里希·赫茲(Heinrich Hertz)進行了一系列經典實驗,以探測和測量麥克斯韋方程組預言的電磁波特性。
在他的實驗中,值得關注的是在一定距離外通過環(huán)路產生火花,其天線調諧頻率可能在50兆赫左右。
1887年,赫茲證明光因其波動性質屬于電磁波:與無線電波一樣,可將其特性歸因于振蕩電荷。具體而言,振蕩電荷會徑向發(fā)射磁場,并以三維方式(球面波)傳播。
即使振蕩停止,輻射仍會繼續(xù)傳播。換言之,變化的場會產生獨立傳播且速度與光速相同的電磁波。
但赫茲對從自己的發(fā)現中獲取經濟利益并不感興趣,他欣然允許一位熱愛電學的意大利年輕業(yè)余愛好者——古列爾莫·馬可尼(Guglielmo Marconi)進一步發(fā)展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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