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一晃而過,大學畢業轉眼間已經工作9年了,總結一下自己這些年來感受。
與程序打交道的人生,是簡單的人生
一次做規劃局的項目,規劃局的職員很是欽佩地說:“你們真了不起,在電腦上敲敲鍵盤就能做出軟件來。”,
規劃局領導說:“跟電腦打交道是最簡單的,難的是跟人打交道。”。
領導的話很有深意,一語道破了本質,做程序的人,是比較簡單的。
不懂什么叫編程
大學本科,讀“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相信看這篇博客的人多半也是學這個專業的 ^_*),課程重理論而輕實踐。
最初學習C語言,對于編程沒有任何概念,我清楚的記得,一次在課堂上問老師:“計算機輸入法,可視化操作界面已經很完善了,為什么要用C語言中 Print() 函數輸出一段字符呢?而且我們學習使用Console控制臺的黑白屏輸入輸出,也不像是平時使用的軟件啊?”。
老師聽后也是一臉的懵逼,說:“你好好學,慢慢就明白了”。
你不懂的,老師也沒法回答你,只有靠自己慢慢地摸索,慢慢去領悟。
Java還是C#,平臺選擇的愛恨情仇
初學Java,這是我接觸的第一個最具有實用意義的編程語言(可以做網站,做軟件,雖然C語言,C++也可以開發應用軟件,但畢竟使用的人較少,對于初學者,找到一個合適的教程都困難)。當時的學習,基本是自學,上網下載視頻教程,一集一集地看,不懂的概念上網查,去圖書館借閱相關書籍資料,什么JSP標簽,Servlet,JDBC,到Struts MVC,Hibernate,Spring,設計模式,半年時間,算是初步入門,盡管對知識還是一知半解,但還是成功用Java做了畢業設計,做過幾個小程序。
工作之后,開始使用C#,算是與.NET平臺結緣,一行一行地敲代碼,一個接一個的做項目,一版又一版的升級軟件,一晃9年了。從最初的ASP.NET WebForm,ADO.NET,到ASP.NET MVC,WebAPI,EntityFramework,面向服務架構的WCF,以及最新的跨平臺.NET Core,微軟為軟件開發人員,提供了編程最大的便利性。
僅從開發語言本身角度講,C#并不比Java差,并且很多細微的地方,C#比Java做的要好,比如,C#中的get,set屬性訪問,要比Java的字段訪問方便很多,相同邏輯代碼運行效率方面,C#的MSIL比Java的字節碼允許效率還要稍微高一些,但是無奈,.NET平臺發展始終不及Java平臺。誠然,平臺的發展不能僅從開發語言本身考慮,平臺運行環境,平臺參與人員整體水平,使用成本等,更是起著決定性作用,.NET平臺在互聯網大潮中,逐漸被邊緣化,免費的Java平臺,被開源社區擁抱,成為互聯網項目開發平臺的中流砥柱。微軟似乎意識到問題所在,逐步加入開源隊伍,并提供了跨平臺方案.Net Core,但并沒有明顯起色,.NET平臺開發人員心中不免有一絲悲觀情緒,.Net平臺開發人員似乎比Java開發人員始終矮一頭的感覺。
前端編程,JavaScript從無知到覺醒
做Web開發,離不開HTML,CSS,JavaScript,盡管日常工作以后臺開發為主,但接觸的多了,慢慢地理解深入,從只會使用JS寫函數,發展到使用JS面向對象的功能,理解了JS中閉包的概念(好燒腦,用離散數學中的概念來表示函數集合,讓沒學過集合概念的同學情何以堪)。明白了JS的面向對象編程,通過JS自定義前端控件,數據與邏輯代碼分離,達到優雅地實現前端邏輯。學習的過程是曲折的,有時候一個概念始終理解不了,但一旦明白過來,會有一種眼前一亮,豁然開朗的感覺。起初一直不明白,為什么JQuery中的“$”這么牛,一個“$”符號能操作一切,讀過JQuery源碼之后才明白,這個“$”原來是jQuery在Window中定義的的一個變量,同時也是jQuery這個函數的別名,每次調用$(…)時,其實間接地創建了一個JQuery的示例。當然,這種操作得益于JS是一直動態語言,可以給對象任意添加屬性和方法(相比較Java和C#是不能這樣操作的)。
技術之路要不斷學習,路漫漫其修遠
技術更新迭代的速度,遠超想象,往往是剛學會一個新技術,另一個更新的技術又變的火熱,似乎新技術的產生,也在遵循一個摩爾定律。追趕技術的腳步,就如同夸父追日一般,你一直在追趕,但它一直在你前面。好在,每一個新技術,新架構的產生,都是在為更簡單、更高效的解決現有的問題,所以,新的技術,雖然增加了學習的負擔,但是新技術的應用,能夠解決現實的問題,是效率的提升。從這個角度講,學習是值得的。通常來說,沒有誰天生就會做什么,只要肯學習,別人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
React火熱的時候,學習React,了解了這種基于模板的開發方式,見識了這種類似于MVC,實現數據與業務邏輯分離的編程方式在JS中的實際應用,對于這種僅需要一個render()函數的超簡潔的框架贊嘆不已。
Facebook搞出了React,國人也不示弱,于是誕生了Vue,相對來說更簡潔,使用更方便。
React發展出了React Native,圈子里更是為止振奮,為火熱的移動端開發又添了一把柴,讓移動端開發,在Android和IOS原生開發之外,又多了一種全新的選擇。
我用3天時間,學會了開發微信小程序,完成了原有Web功能向小程序的移植。
Node.JS火熱的時候,我用了一周的業余時間,學習NodeJS編程,配合MongoDB,搭建了簡單的日志系統。
說起來有點吹牛的意思,但卻是事實。
一方面,不管是React,微信小程序,Node.JS,本質上都是JavaScript,Html,CSS的組合使用,相似度很高,只是各自有各自特點的規范特色而已,學習難度是逐漸降低的。
另一方面,我相信大多數人也有感受,當工作經驗,認知水平達到一定積累之后,學習其實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總結
有一次跟朋友聊天,朋友說,“感覺自己越學習,越感覺到不懂的方面更多了”。
我笑笑,表示同意他的觀點,這是一個叫做“知識邊界”的問題,每個人的知識,就如同是一個圓,圓內是你已經了解的知識,圓之外就是還不懂的知識,一個人掌握的知識越多,這個圓也就越大,而圓越大,圓周所接觸的那些未知領域也就越多。如果一個人說自己沒有什么不懂的,那只能說明他知識面太小。如此,當我們意識到自己有很多不懂的東西的時候,也不用焦慮,因為我們的知識在擴展,保持一顆開放,學習的心,這是人生路上所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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