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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簡要介紹了DRM標準,然后對OMADRMV1.0和V2.0做了詳細的分析和比較,最后對DRM技術在3G增值業務中的應用提出了建議。
1、引言
3G業務網絡中的下載類、消息類(多媒體消息和即時消息等)和移動流媒體類業務能夠很好地滿足用戶對豐富多彩的內容的需求,提升用戶的業務體驗,其在未來的業務價值鏈中占有至關重要的位置。但數字內容易于復制的特點會導致數字內容所有者的權益難以得到保護,使整個行業無法健康有序地發展,因此需要行之有效的DRM(DigitalRightsManagement,數字版權管理)系統來解決上述問題。
DRM技術是通過一定的算法實現對數字內容(電子書、視頻、音頻和圖片等)的保護的,使內容在未經授權和允許的條件下不能使用、復制和分發等。DRM不僅處理內容的物理傳送,還對內容的整個生命期進行管理和控制。
將DRM技術引入移動增值業務,可以確保數字內容在移動網內的傳播,保證內容提供商的利益。移動DRM已成為目前全球范圍內移動業務研究的熱點之一。
2、DRM標準
目前存在多種DRM標準,下面對主要的幾種加以簡要說明。
(1)OMADRM。OMA(OpenMobileArchitecture,開放式移動體系結構)組織于2002年9月發布了OMA DRM V1.0,于2006年3月發布了OMA DRM V2.0。OMA DRM標準是完全開放的,目前大部分運營商都已經采用或計劃采用OMA DRM標準。
(2)MicrosoftWindowsDRM。WindowsMedia DRM平臺于1999年4月首次亮相,受到了內容提供商的廣泛歡迎,迄今已在超過5億臺計算機上安裝,應用于50多種不同的音樂和視頻服務,成為目前用戶數量最多的DRM技術。微軟已經將Windows Media DRM與Windows Mobile操作系統進行捆綁以進軍移動通信領域,但由于它是私有標準,因此目前移動通信領域大部分運營商沒有計劃采用微軟的DRM標準。
(3)AppleiTunesDRM。是蘋果公司在其音樂下載平臺使用的一種DRM技術私有標準,主要用于蘋果公司的iPod音樂下載,目前暫無其他應用。
(4)其他私有DRM。在OMADRM標準和微軟DRM標準制定出之前,有很多運營商和廠商為了實現數字版權保護功能,自行開發了一些私有標準的DRM產品。雖然目前仍有一些運營商在采用這樣的解決方案,但這些私有標準的DRM技術已經逐漸退出歷史舞臺。
由于OMADRM標準是開放的,目前在移動網絡中應用較多,因此本文主要討論OMADRM技術。
3、OMADRM
3.1 OMADRMV1.0
3.1.1 應用模型
OMA組織認為DRMv1.0標準定義的是一個初級的DRM系統,將來可以擴展為一個更加復雜和安全的DRM系統。OMADRMV1.0定義了三種應用模型,如圖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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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OMADRMV1.0應用模型
(1)禁止轉發。一個媒體對象被封裝在一個DRM消息中傳輸給設備,允許設備使用內容,但是內容不能轉發到其他設備,且設備不能修改此媒體對象。
(2)組合發送。一個權限對象和一個媒體對象被封裝在一個DRM消息中發送給設備,設備可以根據權限對象的規定向用戶提供內容,但不能修改、轉發權限對象和媒體對象。
(3)分別發送。內容對象打包成一種特殊的DRM內容格式(DRMContentFormat,DCF),采用對稱加密技術,必須使用內容密鑰(ContentEncrption Key,CEK)才能夠訪問媒體內容,CEK存儲在版權對象中。這樣,內容可以經過非安全的傳輸途徑傳送,而版權對象的傳送則需要更高安全性的傳輸通道。
(4)超級分發。超級發送是分別發送的一種特殊應用方式。在這種模式下,終端之間可以通過任何可能的途徑傳送媒體對象,而版權對象只能通過WAPPush從版權發布服務器獲得。這樣就在不危及任何版權維護的商業模式的條件下,極大地鼓勵了用戶之間更加方便地共享媒體對象。
3.1.2存在的缺陷
OMADRMV1.0提出時間較早,雖然在國內外運營商中已經有很多的商用,但是存在較多問題。
(1)內容安全性問題。在OMADRMV1.0的禁止轉發和組合發送模型中,不對數字內容進行加密,數字內容是以原始內容傳輸的,因此偽終端可以直接從禁止轉發和組合發送包中解析出原始數字內容,造成數字內容被盜版。
(2)密鑰安全性問題。在OMADRMV1.0的分別發送模型中,數字內容被加密,解密密鑰通過相對安全的WAPPush方式傳送,并且通過版權對象不能離開終端等限制保證密鑰的安全性。但因為解密密鑰是以明文存放的,萬一版權對象離開終端,非法用戶就有可能獲得解密密鑰,從而獲得原始內容,造成數字內容被盜版。
(3)時間安全性問題。對于有時間限制的版權對象,系統依賴于終端的時間對版權對象的可用性進行控制,對于某些終端,用戶可以修改終端時間,這樣容易造成對版權對象的使用失去控制。
(4)缺少計費確認。版權對象是采用非確認機制的Push方式下發給用戶的。版權對象下發到終端后,需要對用戶進行計費,由于沒有版權是否成功Push的確認機制,因此可能出現終端未成功接收版權卻扣費的情況。
(5)業務模型單一。OMADRMV1.0的目的是針對OMA下載業務的,因此對其他業務模型如流媒體、Push內容、MMS消息的版權管理等并未考慮。
總之,OMADRMV1.0是在假定終端安全可信的基礎上建立的模型,缺少完備的密鑰管理體系,不能對終端進行有效的身份認證和保證設備安全,而且缺少計費確認,業務模型非常單一。因此,OMADRM V 1.0在3G網絡中的應用只能是一個過渡方案,3G業務需要更加成熟的DRM解決方案。為了解決OMA DRM V1.0的問題,OMA組織發布了DRM V2.0標準。
3.2 OMADRMV2.0
3.2.1 功能特性
OMADRMV2.0對DRMV1.0進行了大量補充,使版權保護變得更加靈活而有效。它所要求的數字版權管理信任模式基于PKI(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公鑰基礎設施),能對終端和版權發布中心進行雙向認證,安全性大大提高;支持的應用場景比較豐富,包括預覽、下載DRM、流媒體DRM、多媒體消息DRM、事務跟蹤、域管理和與用戶標識綁定等;提供了更加靈活、豐富和復雜的商業模式和用戶使用模式,如Pull模式、Push模式、流模式、超級分發模式、備份和恢復模式、非連接設備支持模式、版權對象和內容對象的輸出模式以及域共享模式。
OMADRMV2.0的架構如圖2所示。可以看出,在OMADRM V2.0系統中,內容和版權都進行了加密,而且受保護內容可以在用戶間隨意拷貝,用戶得到此內容后必須從版權中心獲取相關版權對象才可以使用此內容。OMA DRM V2.0基于PKI信任模式中的基本實體是認證中心、移動終端和版權中心。版權中心能夠對移動終端進行認證,移動終端也能夠對版權中心進行認證,因此大大增強了內容傳送過程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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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OMADRMV2.0架構
OMADRMV2.0相對于OMADRM V1.0提出了許多新的特性,其中:
(1)ROAP(RightsObjectAequisitionProtocol,版權對象獲取協議)。ROAP是OMADRM V2.0新定義的關于版權中心(RI)和移動終端DRM Agent之間的協議,移動終端和RI可以借助ROAP更加安全地請求和獲取版權對象(RO)。
(2)基于PKI的安全機制。一種遵循既定標準的密鑰管理平臺,能夠為所有網絡應用提供加密和數字簽名等密碼服務及所必需的密鑰和證書管理體系。
(3)域的概念。OMADRMV2.0的域允許權限提供者將權限和內容加密密鑰提供給一組DRM代理,而不是一個DRM代理。這樣,屬于同一個域的DRM代理可以離線共享DRM內容,用戶可以在其擁有的多個設備上使用DRM內容,或者與域內的其他用戶共享DRM內容。
(4)對流媒體業務的支持。主要是通過定義PDCF內容格式來實現對連續傳輸的流式媒體進行DRM的保護機制。
(5)非連接設備的支持。OMADRMV2.0允許連接設備作為中介輔助非連接設備來購買和下載內容及版權對象,從而使一些本身沒有網絡連接功能的終端也能夠從移動網絡中獲得DRM內容和版權。這一功能的實現基于域共享模式。當然實現這一功能的連接設備和非連接設備都必須支持OMADRM,而且屬于相同的域。
(6)豐富的版權功能。OMADRMV2.0提供了豐富的版權功能,如組版權功能、復合版權功能、域版權功能、版權繼承功能和版權恢復功能。豐富的版權功能為運營商提供了更多的運營策略選擇,為用戶提供了更加靈活的內容使用方式。
3.2.2存在的問題
雖然OMADRMV2.0相對于OMADRM V1.0在功能和安全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OMA DRM V2.0目前也存在如下一些問題:
(1)部署和實施難度較大。PKI機制的引入,使OMADRMV2.0的系統部署難度較大,如需要建設CA、證書的管理和發放、建設數據庫來維護證書信息等。
(2)終端支持比較滯后。OMADRMV2.0中終端的實現涉及哈希摘要、數字簽名、NONCE機制及對DRM內容的加密和解密等,因而對手機的運算能力要求非常高,硬件和軟件資源占用非常大,耗電量大大增加。普通的3G終端難以實現,目前只有NokiaN91支持,但它暫不支持流業務以及其他在線業務的DRM保護機制。
(3)直播流業務的實現方式未確定。由于OMADRMV2.0沒有給出直播流業務的DRM實現機制的明確建議和實現方法,因此目前各廠商的DRM系統暫不支持OMADRM V2.0直播流媒體業務的DRM服務器。直播流媒體業務保護機制主要遵循3GPP R6標準對流媒體中的RTP包進行實時加密來實現。而且終端目前對流業務的DRM保護機制也沒有實現(目前OMA DRM V2.0只支持非實時的流業務,相當于下載類業務)。
(4)OMADRMV2.0部分功能即將拓展。
●B-CAST拓展。直播流對流媒體需要實時的分段加密,為了安全起見,加密不能使用同一密鑰。OMADRMV2.0目前支持的流媒體功能是對流媒體文件使用單一密鑰整體進行加密,不適合直播流。OMA計劃對該功能進行拓展,預計2006年底完成。
●SRM拓展。OMADRMV2.0支持連接設備可以向非連接設備存儲DRM內容和版權對象,但是其他連接設備與此非連接設備中存儲的DRM內容和版權對象的互操作功能被限制。OMA計劃對此功能進行拓展,預計2007年初完成。
●SCE拓展。OMADRMV2.0目前只支持Export功能,可以輸出OMADRM的內容和版權到非OMA DRM系統中,但不支持反向操作。OMA計劃對此功能進行拓展以實現Inport功能,預計2007年初完成。
●域拓展。OMADRMV2.0目前只支持基于版權中心的域功能,即所有設備必須都到版權中心注冊為同一個域,才能使用域功能。OMA計劃實現用戶域功能以便用戶使用域功能更加方便,預計2007年初完成。
OMADRM計劃于2006年12月推出OMADRM2.1正式版;2007年初計劃推出OMA DRM 2.2版本。這些新版本的OMA DRM將逐步實施以上的拓展計劃。
總之,OMADRMV2.0是一套功能比較完善的數字版權解決方案,但是目前實施起來難度較大,而且很多功能有待完善。
3.3OMADRMV1.0與V2.0的比較
OMADRMV1.0與V2.0的比較見表1。可以看出,OMADRM V2.0雖然部署難度較大、商用情況較少,但是在安全性和功能上有OMA DRM V1.0不可替代的優勢,因此OMA DRM V2.0勢必成為未來移動DRM技術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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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OMADRMV1.0與V2.0的比較
4、移動DRM實施策略建議
作為未來3G網絡運營商,必須改變現有的經營模式,促使形成由設備制造廠商、終端廠商、運營商、內容和服務提供商構成的全新價值鏈,加大版權保護力度,培養CP,豐富內容,在3G業務中應該采用DRM解決方案。對于移動DRM的實施,有如下建議:
(1)運營商應該在3G業務中采用基于OMA標準的DRM解決方案。
(2)在業務開展初期,DRM系統的所有功能應該全部放在運營商側實現。
(3)運營商應該建立集數字內容使用監控、版權保護、管理及交易為一體的數字業務平臺,而不僅是一個數字版權管理系統;應該把DRM平臺作為價值鏈的一個關鍵環節,保證整個數字內容分發業務價值鏈的健康、良性、持續發展。
(4)運營商應該根據3G網絡的建設時間以及DRM系統設備、終端設備的支持程度,選擇DRM系統平臺的版本。建議采用兼容支持OMADRMV1.0和OMA DRM V2.0版本的解決方案。
(5)DRM系統應該單獨建設,從邏輯和物理上獨立,具備為各個業務系統提供服務的條件,同時把對各個業務系統的影響減到最小。
(6)考慮到終端設備支持程度、用戶使用習慣培養和版權保護意識形成需要一定的時間,建議在初期同時提供無版權保護內容和有版權保護內容,為用戶提供差異化服務。有版權保護內容可以在初期對用戶贈送版權,以便培養用戶使用習慣,隨著業務的開展,逐步擴大版權保護內容的范圍。
5、結束語
內容的極大豐富是3G業務的一個基本特征。隨著人們版權保護意識的增強,對于運營商而言,DRM變得越來越重要。DRM的業務價值鏈已經成為3G移動增值業務價值鏈中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通過建立集數字內容使用監控、版權保護、管理及交易為一體的數字業務平臺,不僅可以充分保護內容提供商的利益,為內容創作提供一個良好的環境,還可以促使整個數字內容分發業務進入到一個良性循環,保證它健康地持續發展。運營商應該充分認識到數字版權管理的重要性,應在3G業務開展初期就加以考慮和實施,這不僅是開展移動業務的需要,也是樹立全新的品牌形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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