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主要為人所詬病的是其實際的 去中心化程度 。一些批評者堅稱我們不能將 Maker、0x、Compound 等標榜為“去中心化“協議,畢竟它們都是由中心化的公司構建的。這些公司隨時都可以對這類協議的智能合約實行控制,或者讓它們癱瘓、終止。他們還建議將這些協議稱為 非存托(non-custodial)金融服務更為貼切。
雖然這是個有效論據,但是也有一些強有力的論據論證了這種控制的必要性。其中最合理的角度莫過于時間這個維度:DeFi 協議不可能在創建的第一天就達到完全去中心化的程度,不過可以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步降低其中心化程度。協議應該設有一些機制,例如緊急 自毀開關 ,在必要情況下讓協議停止運行,以此保護用戶的資產。
另一個強有力的論據是,這類協議都是開源且可審計的。如果其開發方決定 終止/停止 該項目,項目代碼是可以為其他 公司/個人 所用的。
當然,不管是哪一方都一致認為 DeFi 項目的去中心化程度是有提升空間的。DAO(去中心化自治組織) 可能是進一步提升 DeFi 產品去中心化程度的最佳工具。DAO 能讓 DeFi 用戶決定一些重要事項,例如增加新的功能或是部署一個新版本的 DeFi 協議。此外,用戶可以在關鍵時刻投票表決由誰來啟動緊急開關,甚至是創建一個“子 DAO” 來專門處理這樣的至暗時刻。
在本文中,我會探討為何 DeFi 協議最終需要做出抉擇——是將控制權交給 DAO 來實現真正的去中心化,還是明確以中心化企業的形式在公鏈上提供非存托的金融服務。無論選擇哪一種,都可以創建出一個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模型,也都各有各的犧牲和目標。
雖然 DAO 是增強 DeFi 項目去中心化程度的基石,但這并不意味著 Maker 和 Uniswap 之類的項目已經是完全去中心化的了。這些項目只是在通往去中心化的道路上,距離終點還有漫漫長路。
為什么 DAO 對 DeFi 的去中心化程度如此重要
首先,我們對 DAO 的定義如下:
1. DAO 的成員資格是開放的,不僅限于某個特定群體內部。
2. DAO 的 成員/股東 可以 提議/投票 決定要做出哪些變動,不存在有某個中央機構能夠阻礙或更改其決策的情況。
3. DAO 成員憑借其參與程度會獲得直接或間接經濟激勵,來確保激勵的一致性。
這些特性對于有效的去中心化來說至關重要。從這種意義上來說,比特幣就是最成功的 DAO 。在比特幣網絡中,任何人都可以通過運行一個節點或是持有比特幣參與進來,可以提議、支持或反對 BIP(比特幣改進建議),最后憑借參與程度以及確保系統按規則運行而得到(最起碼是間接的)獎勵。
同樣地,正是這些特性使得 DAO 成為了強大的治理機制,可以讓 DeFi 產品實現真正的去中心化。
在 DeFi 協議中使用 DAO 的另一個好處是,在使用得當的情況下 ,DAO 能夠幫助這類協議的開發者減少一些監管風險。事實上,這塊內容比較復雜,屬于法律范疇,需要另外寫一篇文章。有許多開發者認為,既然智能合約的控制權不掌握在他們手中,那么別人怎么用這些智能合約自然與他們無關。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等監管機構卻不這么認為。
MakerDAO 及其不足之處
MakerDAO 是最早認識到要用 DAO 來管理項目運行所需重要參數的 DeFi 項目之一。其中最值得關注的一個參數就是 穩定費率,也就是 CDP (質押債倉)所收取的利率。從今年的 3 到 4 月以來,MKR 代幣持有者進行了投票,連續提高了穩定費,這才使得 DAI 在 3-4% 負溢價的情況下重新回到 1 美元的錨定價格。
MKR 持有者還需要盡快就另一個重要決策進行票決,也就是哪些 ERC 20 代幣可以入選多質押 DAI (MCD)的質押品組合。除了 ETH 之外,Maker 社區還會在 REP、BAT、DGD、0x、GNT 和 OMG 這幾個候選質押物中進行選擇。
雖然 Maker 的 DAO 結構賦予了 MKR 持有者多項治理權,但是 Maker 在 DAO 的使用上并非完美無缺。從理論上來說,幾乎所有與 Maker 相關的決策都可以作為一個治理提案來發起投票,然而還是有很多決策不是由投票產生的,例如執行團隊成員的招聘和項目經費的使用等。MakerDAO 的另一個局限性在于 MKR 代幣當前的分布情況過于集中化,一些實體持有的 MKR 代幣量多到足以左右投票結果。
去中心化交易所和 DAO
去中心化交易所(DEX)是第一批誕生的 DeFi 產品,旨在提供非存托和去中心化的代幣交易服務。然而,這類產品的去中心化難度最高,要以犧牲重要功能和性能為代價。在解釋原因之前,我們先想一下去中心化交易所有哪些核心操作:
1. 決定上哪些幣
2. 創建訂單簿以實現交易執行和訂單撮合
3. 靠收取交易費盈利
上述三個操作中,第二個是最難實現去中心化的。雖然可以通過鏈上交易接受限價訂單來生成訂單簿,但是成本高昂,性能上的瓶頸也很難突破。即使是在這種情況下,也需要通過中心化的服務器和網站來讀取鏈上數據,并將訂單簿展示給用戶。若想提升性能,勢必要利用中心化的鏈下訂單簿和交易撮合引擎,這樣就增強了中心化程度。一直以來,DAO 都被視為這種中心化問題的一種解決方案,這點在 IDEX 、0x 乃至 Uniswap 中都有體現。
Uniswap :隱形的 DAO
我把 Uniswap 也歸為 DAO 可能有些奇怪,畢竟這個項目的團隊自己都沒有宣傳過這點。那我們就來看看 Uniswap 是怎么運作的,看看它是不是貼合 DAO 的定義。
就去中心化交易所需要執行的三個操作而言,Uniswap 通過自動做市商的方法巧妙解決了第二個也是最難的一個操作,而第一和第三個操作采用的是類似于 DAO 的解決方案。去中心化交易所最難的一塊就是做市和訂單撮合,Uniswap 利用了自動做市商算法,并通過智能合約自動調整交易價格,從而解決了這個大難題。
Uniswap 將上幣決策權交到了參與者的手中。參與者可以任選一個 ERC-20 幣種與 ETH 、DAI 或其他幣種組成交易對,并創建一個流動性池子。參與者只要為這個池子提供流動性,就能擁有這個池子的份額,有權從池子的收入中分成。參與者同樣擁有下幣權,只要撤出流動性并銷毀份額即可。通過這一過程,參與者可以全權決定 Uniswap 的上幣和下幣。此外,Uniswap 收取的所有手續費(每筆交易收取 0.3% )都會交到池子的流動性提供者手中。這樣一來,參與者就可以直接從系統運行中受益。
從整個架構來看,Uniswap 非常貼合 DAO 的定義。1)Uniswap 是一個開放的組織,每個人都可以通過提供流動性來獲得一定量的份額;2)參與者可以通過注入/撤回流動性,有效地決定上幣/下幣,Uniswap 團隊不能阻礙參與者的決策;3)參與者可以通過持有份額直接獲利。
盡管如此,Uniswap 依然可以正式引入 DAO 來管理整個系統, 就改變收費結構、改進自動做市商模型和增加 Uniswap 去中心化交易所功能等方面做出決策,然后從中獲益。
為什么其他 DeFi 項目不能被視為 DAO
很多有趣的 DeFi 項目和協議僅實現了 DAO 的部分屬性,例如,投票或是通過參與協議來賺取收益。然而,只有一并實現了上述三個操作的 DeFi 項目才能被歸類為 DAO 。例如,借貸協議 Compound 是對所有人都開放的,參與該協議的人可以賺取利息。此外,用戶可以投票決定該平臺開放哪些幣種的借貸服務,以及哪些幣種可用于質押借貸,就像之前進行過的那次 WBTC 上幣投票一樣。然而,這些投票并不具備約束力,項目團隊可以無視投票結果。這就跟 MakerDAO 的投票機制截然相反,MakerDAO 是利用智能合約來進行投票的,且項目團隊無法推翻其投票結果。
同樣地,去中心化交易所 IDEX 正在采用一種循序漸進的方式來實現平臺的去中心化,也就是允許平臺用戶通過質押該項目的代幣,來運行這個交易所的部分基礎設施。用戶可以通過運行這個交易所的基礎設施節點,從交易費中抽成,目前可抽成 25% 。但是,IDEX 并不符合 DAO 的定義,因為用戶關于交易所的上下幣沒有話語權。
DAO 還可以給 DeFi 帶來什么好處
DAO 除了能夠改善以太坊上 DeFi 產品控制權的分配,也有助于推進與比特幣相關的 DeFi 項目的實現。凡是將比特幣引入 DeFi 項目的解決方案很多都是通過側鏈來實現的,例如 Blockstream 的 Liquid ,或是在以太坊之類的區塊鏈上創建一個錨定比特幣的掛鉤分區(peg zone),例如 WBTC 和 Cosmos 。這類解決方案的最主要問題是,如何選擇驗證者來維護掛鉤過程。例如,以 Liquid 側鏈為例,Blockstream 選了 35 個可信的實體組成 Liquid 聯盟,負責監督與比特幣區塊鏈的掛鉤情況。這種方法的問題在于,驗證者是以中心化的方式選出的。如果改用 DAO 來讓參與者決定驗證者的人選,就可以顯著緩解這一問題。還可以將掛鉤分區收取的交易費獎勵給 DAO 參與者,以此激勵他們忠于職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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