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卑詩省某法庭宣布,蘋果將對因限制iPhone電量引發的集體訴訟支付最高達1440萬美元的賠款。該案涉及多名2017年12月21日前購買帶有iOS10.2.1或更高版本系統的iPhone6系列或iPhoneSE手機用戶,以及iOS 11.2或更高版本系統的iPhone7系列用戶。
運營商除了魁北克外,卑詩省其他地區所有居民都可參加此項訴訟,申請條件要求提交相關型號和序列號的證明。
若能入選集體訴訟成員,每位消費者可領回17.5到150美元不等的賠償金。隨著訴訟推進,律師費用也成為一個未知數。
此外,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上述集體訴訟事件并非首次發生。阿伯塔省、安大略省和薩斯喀徹溫省均已提出同類訴訟。
就蘋果該行為,其集團法律顧問邁克爾·皮爾斯表示,法官本次裁決公正合理,盡管蘋果官方聲明這只是和解方案,并非承認錯誤。皮爾斯強調蘋果在此問題上選擇了正確道路,成為企業應有的表率。
據悉,今年1月,蘋果還因此前同樣由限制電量引發的“電池門”事件受到另一起美國集體訴訟,最終支付5億美元和解金后才得以平息。每個參與者獲得補償金額超過92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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