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1日,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就華為訴中興案做出裁定,中興通訊有限公司在德國的LTE基站設備侵犯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LTE系統基本專利。由于專利涉及到LTE系統基本專利,判決中明確說明中興公司向華為公司提出的獲取華為基本專利許可的條件不滿足德國現行法律的基本要求,案件移交至歐洲法院審查。 在本次判決的,德國曼海姆地區法院就另外一起案件作出宣判,法院裁定除非中興在上訴法院獲得案件中止的裁決,或者中興同意向華為支付許可費,否則該禁令將使得中興不能在德國銷售其4G基站。這是一周內中興連續兩次被德國法院判定侵犯華為知識產權。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曾表示,“知識產權是華為最寶貴的資產之一。出于對我們的客戶和股東負責任的態度,不論侵權行為發生在全球哪個地區或哪種法律體系之下,我們都將會竭盡全力地保護這些資產,并全力保證所有公司對華為知識產權的使用都在合法的協議框架之內進行。”從曼海姆法院以及杜塞爾多夫法院的判決結果來看,華為成功的保護了自身的知識產權資產,雖然訴訟審判遠在歐洲,華為依舊贏得訴訟并保護了自己的知識產權,這對于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有重大意義和影響。 從法律層面來看,本案不僅僅影響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規則,對整個歐盟未來專利糾紛也將帶去深遠影響。長期關注知識產權問題并跟蹤德國專利法院的庭審和判決德國知識產權專家Florian Mueller評論稱,歐州法院此次對中興華為的裁定結果可能間接地對在歐盟范圍內所有基本專利的執行都產生前所未有的影響。2012年12月,針對三星公司就基本專利申請對蘋果公司的禁令,歐盟委員會發布了“對三星公司的異議聲明”,本案是此事之后,杜塞爾多夫地區法院進入審判的第一個基本專利案件。杜塞爾多夫法院就華為中興案提出的五個問題主要圍繞基本專利權人以及侵權人在《歐洲聯盟運作條約》規定范圍內,是否有推定為濫用行為的條件以及是否可以基于“實際使用”或“涉訴基本專利有效性”的條件之上。 Florian Mueller表示這些問題都非常重要,也十分贊同法庭此舉,稱雖然如今杜塞法院的決定是由歐盟反壟斷委員會針對三星的異議聲明觸發的。但這個案件最終也有可能對三星與蘋果專利訴訟案產生影響。在得到歐盟法院回復后將會為今后的專利訴訟提供依據,杜塞爾多夫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也會更加的自信和順利,從這個角度來看,華為與中興的訴訟案將對歐盟范圍內的專利訴訟案產生前所未有的影響。(Do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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