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20年06月28日北京產權交易所正式披露國網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資項目,本次增資完成后,原股東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以上,增資后原股東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持股維持原股權比例30%,公開增資引入的新投資方持股比例20%以內。
與次同時2020年06月29日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也披露北京智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資項目,擬新增投資人數量5至10家(聯合體以其中獨立主體的數量計算),增資后原股東國網信息通信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不低于31.2%,南瑞集團有限公司持股不低于31.2%,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不低于15.6%,新股東合計持股不超過22%。
兩家公司的增資項目詳細情況分別如下:
國網新源控股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項目基本情況
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投資方資格條件
1.意向投資方須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以營業執照為準)。
2.若意向投資方為企業法人的,則其注冊資本金應不低于6億元人民幣,凈資產應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若意向投資方為私募投資基金的,則其應完成基金業協會的備案(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其管理人應完成基金業協會登記,且其管理人注冊資本金應不低于6億元人民幣,其管理人所管理資金規模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4.融資方有權對意向投資方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判斷,并保留最終解釋權。
增資條件
1.意向投資方須在本項目公示期內提交投資申請,在公告信息發布截止日北京時間17:00前交納18億元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其放棄投資資格。
2.意向投資方被融資方有權機構確定為投資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投資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資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投資方確定后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方提交投資申請并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等全部披露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
4.本項目須在融資方股東對遴選結果確認后,方可進行簽署《增資協議》等后續程序。
5.意向投資方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同意:①本方須在被有權批準機構確定為投資方后20個工作日內與融資方簽署《增資協議》,并按《增資協議》約定將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投資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資方指定銀行賬戶;②本方具備良好的商業信譽,無不良經營記錄,在經營期間內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重大行政處罰,本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無犯罪記錄,且本方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未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刑事處罰和重大行政處罰;③本方接受增資方案的全部內容(《增資方案》置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④本方與融資方不存在業務競爭關系;⑤本方同意評估基準日至全部增資價款支付日(過渡期)新增的全部所有者權益(以審計結果為準)由原股東按照原出資比例享有,在本次增資完成后原股東按照本次增資價格向融資方轉增股本;⑥本方同意本次增資以貨幣形式出資,幣種為人民幣;⑦本方同意增資完成后融資方繼續履行與職工已簽訂的原勞動合同,融資方原債權債務繼續承繼;⑧最終募集資金及本方持股比例以簽訂的《增資協議》為準;⑨本方同意國網新源國際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如在《增資協議》簽署時確認不進行劃出,則融資方估值在備案值基礎上加2.448億元。
6. 本次增資不接受聯合投資體投資,亦不接受委托持股、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契約型私募基金投資。
7.本次增資不接受關于業績對賭、股權回購、反稀釋條款、一票否決權。
8.融資方有權對投資方的持股比例進行調整。
北京智芯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增資項目
項目基本情況
增資企業基本情況
投資方資格條件與增資條件
投資方資格條件 1. 意向投資人均需要滿足如下資格條件:(1)意向投資人須為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合伙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以營業執照為準)。(2)意向投資人的直接股東或直接權益持有人中均不得為中國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需出具書面承諾)。(3)意向投資人或其關聯方(關聯方是指意向投資人的控股股東或其控股母公司或由意向投資人的控股母公司控股或實際控制的其他企業,若意向投資人為私募投資基金則指基金、基金管理人及其合伙人;下同)應具有集成電路或汽車制造或軌道交通方面的產業背景或投資經驗(需提供相關證明)。(4)意向投資人應資金狀況良好,具有良好商業信用,無不良經營記錄。(5)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等規定的其他條件。 2. 如意向投資人為單體投資的,需要滿足如下條件:若意向投資人為企業法人的,其注冊資本金應不低于20億元人民幣(以營業執照為準);若意向投資人為私募投資基金的,則其應完成基金業協會的備案,同時其管理人應完成基金業協會登記,且管理人或其股東的資金管理規?;驅嵗U注冊資本不低于40億元人民幣(均需提供相關證明)。 3. 如意向投資人為聯合體投資的,則意向投資聯合體中至少一方須符合下列條件:(1)若意向投資人為企業法人的,其注冊資本金應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以營業執照為準);若意向投資人為私募投資基金的,則其應完成基金業協會的備案,同時其管理人應完成基金業協會登記,且管理人或其股東截止至2019年末管理資金規模不低于200億元人民幣(均需提供相關證明)。(2)意向投資人或其關聯方應具有集成電路領域單個項目投資不少于2億元的投資經驗(需提供相關證明)。 4. 增資人有權對意向投資人是否符合資格條件進行判斷,并保留最終解釋權。 增資條件
1. 意向投資人須按照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以下簡稱“聯交所”)發布的增資信息公告要求,在掛牌公告期內向聯交所登記投資意向,并在掛牌公告截止日前將擬投資金額10%的交易保證金支付到聯交所指定銀行賬戶(以到達聯交所賬戶時間為準)。逾期未交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投資意向。意向投資人登記意向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接受增資條件。意向投資申請一旦遞交即不可撤銷,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2. 本項目不接受資產管理計劃、信托計劃和契約型私募基金等直接或間接投資。
3. 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投資人提交投資申請并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已詳細閱讀且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涉及審計報告等全部披露內容;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內容。
4. 意向投資人被增資人有權機構確定為投資人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投資款的一部分,其余未成交且無違約行為的意向投資人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增資結果通知發出次日起 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5. 本項目增資結果需經增資人履行內部相關決策程序審批決定,本次增資行為批準機構有權對增資結果進行調整。
6. 意向投資人須對以下事項進行書面承諾:①本方須在被確定為投資人后10個工作日內與增資人簽署《增資協議》,并按照《增資協議》約定將除交易保證金外的剩余投資款匯入增資人指定銀行賬戶。②本方出資結構清晰,信用記錄良好,有良好的商業信譽、社會聲譽和誠信記錄,無違法違規記錄。③本方同意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出具交易憑證后3個工作日內,將增資款(保證金部分)劃轉至增資人指定賬戶。④本方接受增資方案的全部內容(《增資方案》置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備查)。⑤本方同意基準日至全部增資價款支付日(過渡期)所產生的凈利潤(以審計結果為準)由原股東按照原出資比例享有。⑥本方同意增資完成后增資人繼續履行與職工已簽訂的原勞動合同,增資人原債權債務繼續承繼。
7. 增資人有權對投資人的持股比例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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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國網多家公司增資引入新投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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